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2x50MW氨水长约采购招标人为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505751。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 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2×260t/h循环硫化床锅炉脱硝所需氨水的供应、运输、装卸等 。(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总量 (暂估) | 交货期/工期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氨水 | 氨水含量≥20%; 残留物含量≤0.2 %; 硫化物≤2%; 氯化物≤1% | 槽车装2648.16吨 | 送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邮件或传真通知为准,接到通知之日起1天内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济路7号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年审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出具的商业信誉评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及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备年供货量不低于4000吨的氨水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自行运输的,应当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包含8类;投标人不具备运输能力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委托运输意向协议书,及被委托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被委托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应包含8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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