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西南石油大学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光伏、土建、计科院等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10-17
采购项目名称西南石油大学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光伏、土建、计科院等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181097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域省本级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8-10-16 17:22  
采 购 人西南石油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5  
预算金额(元)4200000
各包描述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供应商需要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凭购买凭证前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领取。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18-10-17 09:00到2018-10-23 16:00  
标书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11-08 10:00  
开标时间2018-11-08 10:00  
投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
备注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为西南石油大学教学科研建设使用,包括计科院网络安全实验教学等设备、土建院30T梁弯曲综合实验系统等设备、光伏学院特气系统、学工部学工管理系统软件、移动图书馆平台系统。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批。交货时间:投标人根据所投设备具体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情况填写安装调试合格期,安装调试合格期的长短将作为评分条件参与评分;交货地点:西南石油大学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正常质量保证期为自本合同所列的全部国产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为36个月,进口货物质保期为12个月。如果乙方所供设备在使用时出现故障,则乙方应在4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72小时内到场服务解决,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进行。(注:若本项目各包有特定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第六章)。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合同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及承诺内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投标人承诺期限将签入合同,如未按期交货将按合同约定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扣取的赔偿费,但违约损失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20%,并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