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行政管理处路灯管理所_2021年全市路灯维修维护材料采购
2021-04-24

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行政管理处路灯管理所_2021年全市路灯维修维护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行政管理处路灯管理所_2021年全市路灯维修维护材料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其报名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GC[2021]0396/计划编号:FS[2021]0039

2.项目名称: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行政管理处路灯管理所_2021年全市路灯维修维护材料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3,453,860.00元)

5.采购内容:全市路灯维修维护材料(具体参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日期:具体以采购人修补进度为准

7.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采购内容)、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者,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市)查看公告,如确定报名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9日16时00分。

2.获取招标文件:

说明:由于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1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市)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