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10182453
类 别: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8-11-07 10:00
受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平朔集团公司2018年9月第4批设备管理租赁中心雾炮车设备采购(CS18-6-3-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雾炮车 | 底盘采用东风天锦、中国重汽同等品牌档次产品,带ABS系统,接近/离去角13/12;底盘轴数为3轴,轮胎个数10个+1(备胎);柴油发动机选用东风康明斯、广西玉柴同等品牌档次国内知名企业产品,发动机功率≥200Kw,符合国Ⅴ排放标准…… | 台 | 3 |
注:详细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1.4 交货地点: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租赁中心。
1.5 付款方式:9-1付款方式,即设备到达买方现场经双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合同金额90%的货款;余款待一年后设备运行无质量问题,双方签订质保验收证书后,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质量保证金)。
1.6 质量保证: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是全新的且无材质、无加工工艺缺陷并承诺1年质量担保(消耗件除外),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7 投标厂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厂家须报出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品牌、产地、计量单位、交货时间、报价有效期、运输方式等商务条款;并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报价含分项内容及其价格,含全部随机备件、质保金、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所报价格为到矿含税价(税率1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营业范围包含喷雾机、雾炮车等环保设备的专业生产资格)及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的代理授权证明(授权内容包含销售、售后服务等,授权期限不低于自投标之日起两年内)。
2.3 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如为境内生产厂家,则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且所投标主要产品的原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
2.4所投标产品须有良好的销售或使用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同类型产品近三年不低于30台的销售或使用业绩 (业绩以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5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国家免征(车船购置税)公告范围产品,须提供相关的国家免检证明文件。
2.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核。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流程:
1)投标人必须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 链接;
3)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
4)投标人查看报名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
3.报名时间:2018-10-17至2018-10-3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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