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四川能源天明电厂脱硫石膏销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能源天明电厂脱硫石膏销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2192,招标人为四川神华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神华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双河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现有装机容量为2000MW,为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制粉系统为中速磨煤机直吹式制粉系统。按设计煤种以及年度发电利用小时3000小时预计,脱硫石膏产出量约为8万吨/年。目前按计划采取配煤掺烧方式,因此厂内燃用煤种较多,煤质随时变化,另有机组利用小时、设备故障、计划检修等原因,石膏产量不确定。
项目法人厂内设置一座有效容器1500m3的石膏仓。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全厂2×1000MW发电机组副产品脱硫石膏,并负责脱硫石膏的装车、运输,保证脱硫石膏及时拉运,装车、运输、临时存储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不发生环境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项目法人不提供车库,冬季车辆防冻、石膏粘车清理等措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1.3合同期限:5年,即2021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如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应满足以下条件:①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为#型(选:大、中、小)基本建设项目供应粉煤灰的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若为单价合同,应提供结算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材料。②生产厂家针对其不生产的产品,在取得该品类粉煤灰生产厂家专项授权后,方可进行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参照第(2)条代理商标准提供)。
(2)如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如代理商针对不同种类粉煤灰(#型号)代理不同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且合并所有授权的粉煤灰种类须能够涵盖本次招标粉煤灰所有种类(#型号)。②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为#型(选:大、中、小)基本建设项目供应粉煤灰的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若为单价合同,应提供结算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5】其他要求:投标方必须满足江油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入驻要求,已取得《神华天明煤电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关于XXX公司满足园区副产物处置资格审查的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26 1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01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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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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