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岗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GZ-2021-18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停车场收费岗亭采购(招标项目编号:XJGZ-2021-18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公共停车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停车场收费岗亭100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4 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2)投标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5其他要求:a.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b.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6日10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01日1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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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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