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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深圳校区至广州校区互联专线采购(2021至2022年度)项目(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1]060号、代理机构编号:0835-210Z11102391)招标公告
2021-04-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1]060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深圳校区至广州校区互联专线采购(2021至2022年度)项目

预算金额:2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深圳校区至广州校区互联专线采购(2021至2022年度)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信息传输业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共12个月(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子公司(分公司)的,须提供子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母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母公司(或总公司)授权证明原件(授权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3.3 投标人须具有电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3.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或分包(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至 2021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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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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