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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贵州乌江源风场10台风机叶片提质增效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2018-10-22
华能贵州乌江源风场10台风机叶片提质增效服务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0-2077)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贵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贵州乌江源风场10台风机叶片提质增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华能贵州乌江源10台明阳MY1.5MW机组叶片提质增效服务(质保期二年),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地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贵州乌江源风场10台风机叶片提质增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贵州乌江源风场10台风机叶片提质增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不允许分包;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单位须具有至少一台风机叶片提质增效改造的业绩。
2.投标单位须具有第三方(具备风力发电机组CNAS和CMA认证)出具的发电量提升和安全评估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18年10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4日9:00起至2018年10月28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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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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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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