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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泵站高低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4-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LPGZX-2021-001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泵站高低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下属各泵站高低压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2021年度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提供至响应文件截止日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4)供应商须提供至响应文件截止日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试; 3.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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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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