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STHJJCDXSCYJHSJC -2021-01
项目名称: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地下水采样及海水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标的:(1)地下水采样:地下水样品采集,根据《“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地下水环境监测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等规范要求,开展北京、天津和河北166个国控地下水点位的采样及现场指标检测工作,出具现场指标检测报告。(2)海水检测:海水样品检测,对渤海海域采集的3个国控点位的海水样品进行检测,检测指标为5项,分别是六六六、滴滴涕、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和苯并(a)芘,监测频次为1次,出具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包含水质检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至 2021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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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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