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3-2021-00742
项目名称:2021年汕头市潮阳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及汕头市潮阳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4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 量 | 最高限价(元) | 服务期 | 中标人 |
包组1 | 2021年汕头市潮阳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 | 1项 | 24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同一家单位可同时投标包组1和包组2,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组。 |
包组2 | 2021年汕头市潮阳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 | 1项 | 6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
包组3 | 汕头市潮阳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 | 1项 | 11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4月30日止 |
合同履行期限:包组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包组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包组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4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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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4)、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5)、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 CMAF 资质认证或具备有效的 CMA 资质认证。(6)、提供2020年(或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递交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8日 至 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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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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