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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自建交通执法视频设备运行管理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4-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PCG-202104127065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自建交通执法视频设备运行管理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27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实施理由

北京市昌平区自建交通执法视频设备运行管

理维护项目

 

1、前端交通执法视频设备保养维护

682套执法设备日常维护

2、前端高清监控设备保养维护

436套高清设备日常维护

3、管井清理维护

800路管井及线路巡检维护

4、平台维护

6个平台日常维护

5、其他事宜

突发事件的图像调取、紧急检修、市局等机构的对接工作、配合工作等

6、一般巡查车辆运行维护

 

7、特种作业施工车辆运行维护

 

8、专职维护人员工资

 

9、设备维修和更新

维护涉及的所有备品备件、包括临时发生的设备购置等(摄像机、各类补光灯、智能管理设备、线缆、服务器、大屏及临时增加的链路等)。

10、道路高清监控设备链路租赁

269路

11、电子交通执法视频设备链路租赁

598路

12、高教园链路租赁

251路

13、分中心到支队光纤链路租赁

 

14、公安分局到交通支队链路租赁

 

15、交通支队到市交管局链路

 

16、高清监控设备供电

436个点

17、电子交通执法视频设备供电

682个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不同潜在投标人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7)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8)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9)投标人已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0)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1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2)投标供应商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至 2021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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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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