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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瀼河乡S239两侧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项目(补充耕地项目)勘查、设计-采购公告
2021-04-28

鲁山县瀼河乡人民政府鲁山县瀼河乡S239两侧历史遗留矿区

生态修复项目(补充耕地项目)勘查、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C2021-Bg037

2、项目名称:鲁山县瀼河乡S239两侧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项目(补充耕地项目)勘查、设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50000.00元

最高限价:95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鲁山县瀼河乡S239两侧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项目(补充耕地项目)勘查、设计

950000.00元

9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鲁山县瀼河乡S239两侧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项目(补充耕地项目)勘查、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勘查、设计并评审通过,提交最终成果。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的相关内容,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如申请人符合此项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不符合此项要求的可不提供,不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地质类高级技术职称;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的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8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以后“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连续为其缴纳的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可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的含查询网址的社保证明或网上下载的加盖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29日 至 2021年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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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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