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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5局澄韦高速公路CWGS-1标项目(沥青)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4-29

竞谈编号:CRCC-XAJC-2021-25

1.采购条件

澄韦高速公路CWGS-1标项目已由渭南市人民政府以渭政函[2014]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铁建西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澄韦高速公路CWGS-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沥青采购进行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澄韦高速公路CWGS-1标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合同金额10.4亿元,合同工期23月,开工日期2020年7月,竣工日期2022年6月。主要工程量:主线K0+839.252~K19+000(全长18.161Km)段路基、桥涵(下部结构)工程,主线K0+839.252~K37+949.021(全长37.11km)段路面工程,澄城互通及连接线2.32km路基、路面工程,赵庄镇连接线二级路改造7.155km路基、路面工程。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竞争谈判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T/CFLP0016-2019);

(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沥青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竞谈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要求;

(4)财务能力: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0年至今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竞谈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竞谈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2020年内)竞谈物资中基质沥青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响应人2018年至2020年竞谈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响应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竞谈,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特殊要求:响应人须为项目公司批复入围名单内供应商:山西宇通高速路面材料有限公司、陕西文同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山西亚通公路物资有限公司。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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