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xx工程和xx生产线技术升级建设项目867、867-1和721-1号建筑物建安工程及室外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工程和xx生产线技术升级建设项目867、867-1和721-1号建筑物建安工程及室外工程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国拨资金100.0%,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xx工程和xx生产线技术升级建设项目867、867-1和721-1号建筑物建安工程及室外工程。其中867号建筑物建筑面积808平方米,高度10.5米,867-1号建筑物建筑面积130平方米,高度5.2米,721-1号建筑物建筑面积363平方米,高度6.0米,其中867-1和721-1号建筑物为框架结构,867号建筑物为钢砼、框架结构。项目包括建筑物主体工程及给排水、暖通、自控、电气及弱电部分安装等内容以及建筑物总图工程中的道路、给排水、广场、土石方、土围包等内容。 C1100000096008036002001 xx工程和xx生产线技术升级建设项目867、867-1和721-1号建筑物建安工程及室外工程。
2.2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合同签订起255日历天,其中721-1号建筑物工期为180日历天。
2.3 工程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1)申请人为独立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须提供入陕备案信息(申请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2)拟派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交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且在本项目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附承诺函;(3)信誉要求: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查询记录并盖章);投标人需提供三年内无不良施工质量记录和不良的安全记录的声明(以承诺为准);申请人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参与投标的行为人(以承诺为准);(4)其他要求:①提供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社保关系证明(1年及以上);②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五大员”(土建类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安装类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内的不少于60%的项目管理团队(人数计算包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五大员”)成员在本单位社保关系证明(1年及以上)。③中标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成员,投标人在中标后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拒签或解除合同。附承诺书(注:建设方和监理方一致认为由于项目管理人员不称职等原因需要更换的不在此列)。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12 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9日 14时00分00秒至2021年05月09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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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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