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HXZC-2021-018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梨花桥村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9439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9439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梨花桥村
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HXZC-2021-018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梨花桥村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99439.85元
最高限价(如有):699439.85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梨花桥村环境整治工程 | 拆除及恢复C30混凝土180mm厚路面1400㎡,雨水口22座,PE200双壁波纹管560m,沉淀池1座,铺设面包砖2350㎡,混凝土道牙550m,混凝土树框70个。 | 699439.85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工期:45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单一产品或非单一产品其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5、不允许转包或分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4-29至 2021-05-10 18: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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