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1120-2523-14390-B1
2.项目内容:华东石油工程公司钻机电气化升级改造项目1台1100KW柴油发电机组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机组功率不小于1100KW,发动机为原装进口品牌、知名合资品牌或国内领先品牌。 3.投标商牌有同类或相似产品(≥1100kW)年销售量2台以上的业绩和使用良好情况证明,以提供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为准(证明其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未体现货物技术指标,还应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际认可机构颁发的ISO9000、ISO14000和ISO18000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6.投标商需是有资质的专业发电机组的生产制造企业或成撬企业,并为柴油机生产制造企业的直接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出具有效期内的OEM授权文件或原厂出厂证明)。不接受代理商或流通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0月26日8:00时至2018年11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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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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