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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供电局诉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抗诉再审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8-10-30
东莞供电局诉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抗诉再审代理服务(采购编号:0006200000048304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东莞供电局诉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抗诉再审代理服务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东莞供电局诉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抗诉再审代理服务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3. 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4. 资金来源:其他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 项目类别:服务
二、采购内容
1、项目概述:2015年3月3日,我局及东莞市塘厦供电公司因供用电合同纠纷起诉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1、【案号:(2015)东三法民二初字第402号】要求两被告清偿所欠2015年1月1期电费本金¥159842.32元,违约金¥13746.44;2015年1月2期电费本金¥32364.61元,违约金¥1488.77元,共计¥207442.14元(1月份1期欠费违约金从2015年1月16日起计算、1月份2期欠费违约金从2015年2月5日起计算,计至被告还清欠费之日时止,暂计至2015年2月27日);一审法院判决支持被告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塘厦供电公司支付电费192206.93元及违约金,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共同清偿责任;2、【案号:(2015)东三法民二初字第403号】要求两被告清偿所欠2015年1月1期电费本金¥173035.89元,违约金¥14881.09;2015年1月2期电费本金¥39571.63元,违约金¥1820.29元,共计¥229308.9元(1月份1期欠费违约金从2015年1月15日起计算、1月份2期欠费违约金从2015年2月5日起计算,计至被告还清欠费之日时止,暂计至2015年2月27日)。一审法院判决支持被告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塘厦供电公司支付电费212607.52元及违约金,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案号:(2015)东中民二终字第1674号、1684号】法院裁定维持一审第一、第二项,并撤销原审判决的第 三、第四项(即撤销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对原审判决第一、第二项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我局和塘厦供电公司不服二审判决,提起再审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2017)粤民申939号、940号】裁定驳回东莞供电局、塘厦供电公司的再审申请。
我局、塘厦供电公司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东中法民二终字第1674、1684号民事判决,于2017年9月15日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于9月18日受理申诉,并在12月7日提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12月14日受理该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结束后,于2018年3月6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于2018年3月14日裁定【裁定书:(2018)粤民抗56号、57号】提审,并在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现该案抗诉【案:(2018)粤民再280号、281号】将于2018年12月11日开庭。
序号标的名称标包序号标包名称估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
( 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保证金
(万元)
1东莞供电局诉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抗诉再审代理服务1东莞供电局诉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抗诉再审代理服务3535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100不收取
 
2、采购范围:委托代理东莞供电局与宏业制鞋公司、兆信通讯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抗诉再审诉讼案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代理东莞供电局与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粤民再280号)再审抗诉诉讼事宜。(2)、代理东莞供电局与东莞宏业制鞋有限公司、东莞市兆信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粤民再281号)抗诉再审诉讼事宜诉讼事宜;(3)上述两案代理模式为风险代理,风险条件为法院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
3、服务质量标准:(1)、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代理诉讼案件,研究诉讼策略以支持委托人诉讼请求。(2)、诉讼代理期间,勤勉尽责,按时保质完成服务事项。(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内容
1供应商应在南方电网公司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独立承担项目报价和独立履行合同。
3在公司法律事务协作服务方面具备相当的经验,满足项目法人单位对服务质量的要求。
4拟委派的律师应具备3年以上执业经历,提供至少由2人以上组成的诉讼代理人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7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8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9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0月30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年11月02日17时00分00秒进行采购文件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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