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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技改项目-安保及消防服务及餐饮服务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2018-10-30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技改项目-安保及消防服务及餐饮服务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0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池电厂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技改项目 安保及消防服务及餐饮服务委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1/17-QT-0701
2019年安保及消防服务
2019年安保及消防服务
1000
CHDTDZ021/17-QT-0702
2019-2021年度餐饮服务
2019-2021年度餐饮服务
10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年安保及消防服务】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必须具有保安服务相关的资质证书(保安服务许可证),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上。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腐败和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的不良商誉行为,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发生重大失误。
4.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019-2021年度餐饮服务】
1.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必须具有餐饮服务的相关资质(餐饮服务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腐败和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的不良商誉行为,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发生重大失误。
4.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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