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R榕2021-006号
项目名称: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新装市电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4.305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4.305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项目预算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新装市电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743053 | ¥17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5个日历日(即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送电正常运行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4)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3.报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指2019年度或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说明;(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说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5.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报价人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的还须满足《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的规定,报价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 7.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8.报价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9.磋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 至 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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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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