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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固体产品异地仓储服务(金华等五个地区)招标公告
2018-10-31
项目编号:CCTC30182600
类 别: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8-11-21 09:30


受中煤集团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固体产品异地仓储服务(金华等五个地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人销售的煤化工固体产品为聚烯烃等,根据需要在国内主要销售区域租赁异地仓库,委托仓储服务商进行接货、装卸、短倒、存储保管、出入库等异地仓储服务。
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
标段一:租赁浙江省金华市仓储库房;
标段二:租赁四川省成都市仓储库房;
标段三:租赁广东省广州市仓储库房;
标段四:租赁广东省汕头市仓储库房;
标段五:租赁浙江省温州市仓储库房。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31日
4.服务地点:各标段省市仓储库房
5.存储量:以中煤股份公司实际物流发运计划为准。
6.合同签订:投标人中标后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煤化(天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自行开具服务费税率为6%、运输费税率为10%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经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企业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
3. 投标人于2015年10月1日前成立;
4.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含)以上;
5. 须有近2年的五大通用塑料或化肥的仓储服务的一个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并能体现出货物品名,价格可遮盖);
6. 仓储库房面积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须提供库房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如果库房产权为母公司或子公司所有,则须提供能够证明母子公司的关系的材料。如果提供租赁合同,合同期限须在2021年12月31日以后到期。如果是铁路货场,合同期限可以为一年);
7. 各标包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均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参加本项目。否则所有有关联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均会被否决。
8. 投标人应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没有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1、资格审核: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各类经营资质、业绩合同、土地使用证或库房产权证、能够证明母子公司关系的文件或出资证明、货物保险、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经过审计的最近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有效期内的塑料期货交割库的合同或公示证明、相关荣誉证书、自有叉车的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线名称表或铁路专用线共用协议等评标办法当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需短倒,则须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以供现场查验。(如提供复印件,须清晰,不清晰的材料视为无效,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后续的一切法律责任)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流程:
1)投标人必须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 链接;
3)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
4)投标人查看报名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第1标段包500,第2标段包500,第3标段包500,第4标段包500,第5标段包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
3.报名时间:2018-10-30 09:30至2018-11-0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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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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