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1-04-07
项目名称:消防支队零星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29.257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257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含墙面改造、地砖铺贴、灯具更换等工作内容。包括服务采购清单全部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非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除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外,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年限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7)、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 至 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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