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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2019-2021年枢纽区安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18-11-05
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2019-2021年枢纽区安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项目 2019-2021年枢纽区安全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梨园发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6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60/18-QT-0201
2019-2021年枢纽区安全监测项目
梨园水电站2019-2021年枢纽区安全监测
20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2021年枢纽区安全监测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测绘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性质类似的安全监测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6.财务要求: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需要。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
8.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方面应具有五年或以上类似岗位业绩,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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