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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进口客车轴承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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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进口客车轴承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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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RMBM202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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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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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进口客车轴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预算内资金(运营维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首次招标为成功,现进行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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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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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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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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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A09包 客车轴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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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营业范围。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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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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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0(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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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至少一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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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生产资质:供应商须具有符合投标物资生产资质要求的有效相关资质证书或文件。供应商为代理的其所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上述证书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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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检测报告: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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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6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出具采购年度前三年内在国内铁路企业(进口客车轴承类项目)的批量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对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如要求提供铁路单位使用证明说明产品运用情况的,要求加盖使用单位(段级及以上)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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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信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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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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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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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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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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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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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其它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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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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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系统(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招标(试)-购买文件须上传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购买成功的电汇底单复印件,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铁采购平台或代理机构联系人)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从2021年5月7日起至5月12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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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购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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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投标人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网站,按要求和提示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初次填列注册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上传的各类附件清晰、完备)。提示:联系人有变动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联系人相关信息,以免出现招标信息变动,通知不到投标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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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在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时请选择网上支付,不支持电汇付款和扫二维码支付;如购买显示支付失败,请登录系统-点击投标管理-购买记录查看-手动查询订单状态,购买招标文件请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购买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购买重招文件须系统中重新进行购买操作,但费用为0,且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重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在系统中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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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投标人登陆账号-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100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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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281138643@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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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售卖截止后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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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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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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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代表须将投标文件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9:00-10:00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天佑大厦七层第二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其他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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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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