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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人民政府昌平区阳坊镇2021年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自主腾退补偿补助项目(测绘)公开招标公告
2021-05-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ZB-2021-0442

项目名称:昌平区阳坊镇2021年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自主腾退补偿补助项目(测绘)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涉及村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和附属设备)及地上附着物等。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2.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2.3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2.4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5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2.6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同时包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测绘工作5年以上;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6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3.7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8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  至 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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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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