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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公司电仪中心2017年设备更新化工板块芳烃2台热导氢分析仪-D热导氢分析仪招标公告
2018-11-08
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公司电仪中心2017年设备更新化工板块芳烃2台热导氢分析仪-D所需热导氢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1120-3809-15219-B1
2.项目内容:扬子公司电仪中心2017年设备更新化工板块芳烃2台热导氢分析仪-D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在线氢气分析仪\60-100% 1%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2.00台包1-热导氢分析仪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3月15日、 扬子石化物采中心101电仪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供货商必须提供偏离表,偏离表必须对强制性条款、建议性条款及“技术规格书4.0 系统设计”中条款逐项说明。所有的异议和偏差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 2.供货商在应标文件中,除了提供规格书、偏差表,还必须提供各类分析仪表及所有附件的技术规格样本。 3.供货商投标的热导氢分析仪,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维护机构及必要的备件库。现场技术服务必须满足业主要求,参与到货后开箱验收确认。首次投用必须由供货方负责,并确保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技术服务及培训包括在整体报价中。具体时间和要求开工会确定。 4.供货商必须满足询价书及附件中对在线分析系统(包括在线热导氢分析仪、分析采样前处理系统、分析采样样品预处理系统等)的设计及供货要求,保证在线分析系统设计及供货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5.供货商必须具有热导氢分析仪制造厂颁发的项目授权。 6.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上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或业主证明文件、产地、规格、数量等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者,其业绩在评标时将不被确认。如提供虚假信息按废标处理。 7.供货商必须有近年来,在中国境内2个及以上大型石化企业同类型生产装置2年以上良好运行的应用业绩。预处理系统集成商必须有近年来,在中石化大型装置类似工况下主要装置2年以上良好运行的应用业绩。所提供必须为欧美日进口产品。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1月8日8:00时至2018年11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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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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