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105HT-26
项目名称:2021年垃圾清运项目(四环内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国家、地方政府及街道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对八里庄街道管辖范围内(四环内区域)出现的各类无主垃圾进行清运。以东四环中路辅路中心线划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地点:八里庄街道四环内管理区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2)、具备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发的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和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无主垃圾清运的工作经验;3)、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记录显示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领取磋商文件及磋商期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如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的,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领取磋商文件及开标期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如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以上不良记录的,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0日 至 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