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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2021年4月江汉本部(清河)管壳式换热器管壳式换热器招标公告
2021-05-10

    受委托,对2021年4月江汉本部(清河)管壳式换热器招标方案所需管壳式换热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524-2109-5176-B1

    2.项目内容:2021年4月江汉本部(清河)管壳式换热器招标方案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管壳式换热器\Φ900×1500~2500×3 Q345R/TU12.00包1-管壳式换热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8月30日、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清河采油厂(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证明(双方签字盖章并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复印件及销售发票复印件)。 2.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必须与标的物相关,三项必须具备并有效。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D2级(含)以上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质。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5月10日8:00时至2021年5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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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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