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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正通和-公开招标-2021-ZTH075-心肺复苏机采购公告
2021-05-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TH075

项目名称:心肺复苏机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采购心肺复苏机2台,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实节能环保,支持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各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未提供查询结果或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⑧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必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的有效复印件。⑩、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必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及投标人是否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0日  至 2021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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