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八局城市轨道交通公司设备管理中心 桥式起重机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BJCTGS2021-04 为确保采购设备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根据《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生产需用的桥式起重机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开邀请贵公司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的内容,参与上述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报价。具体详情如下: 1.谈判条件 1.1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谈判组织单位为中铁八局城市轨道交通公司,谈判采购的设备合同签订方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方为中铁八局城市轨道交通公司设备管理中心。 1.2采购设备使用项目概况 城通公司新建设备管理中心和物资管理中心泰兴基地,建设包括盾构机维保、后配套设备维保、周转料加工维修三个厂房车间,用于设备材料的吊转、装卸车、维修加工吊装,需3台桥式起重机。现将公司自有桥式起重机进行合理调配后,公司现有桥式起重机不能满足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泰兴维保基地使用要求,拟申请购置2台QD50/5t桥式起重机、1台QD16t桥式起重机,以满足设备管理中心和物资管理中心泰兴基地使用需求。 2.谈判内容 2.1本次采购设备为2台QD50/5t桥式起重机、1台QD16t桥式起重机。 (QD50/5t-22.5和QD50/5t-18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48万,QD16t-18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35万。) 2.2交货时间: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根据自身的生产供货能力,明确最快交货时间。 2.3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普河路1399号(中铁八局城市轨道交通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正常使用之前的所有费用及安装取证费用等均由卖方承担。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须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注册。 3.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6具有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近两年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新产品除外)(中标通知书或重点工程的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3.7 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安装资质。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5月16日9:00前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并获取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不能开具发票,只能开具收据)。标书款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5.3收款账户详细信息: 公司名称: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帐号:20110101928003190002 注意事项:汇款时须注明“中铁八局城市轨道交通公司桥式起重机采购谈判文件费用”字样。付款后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告知并发送汇款单、开票信息扫描件至采购联系人指定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才能开放下载权限。 5.4本次采购的谈判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5月21日9:30前(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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