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11-30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化学专业二、三期精处理补充树脂采购,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化学专业二、三期精处理补充树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伊敏电厂二、三期共四台机组,每台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各设三个混床,每个混床分别填充8立方米树脂,其中阴树脂、阳树脂各4立方米,阴树脂、阳树脂均为进口的德国拜耳树脂。由于机组长周期运行,各混床内的阴、阳树脂量均有不同程度缺失,低于原始填充标准。为保障二、三期精处理设备稳定运行,满足机组给水水质要求,需新购置部分树脂对精处理系统各混床进行有效补充,以达到精处理系统混床的初始填充标准。本项目是伊敏电厂化学专业二、三期精处理补充树脂购置计划,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化学专业二、三期精处理补充树脂采购2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3.1.1 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1.2 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 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业绩要求:
须提供近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3份类似货物业绩合同扫描件。提供的树脂不是原使用品牌,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树脂混合使用实验合格报告。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出具所投产品的代理授权委托书,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16日09时起至2018年11月21日17时止(北京时间)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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