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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汕头电厂氢氧化钠2019年度单价采购二次公告
2018-11-16
华能汕头电厂氢氧化钠2019年度单价采购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0-22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汕头电厂氢氧化钠2019年度单价采购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汕头电厂氢氧化钠2019年度单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华能汕头电厂2019年度氢氧化钠单价采购招标,暂估量总计为800吨,具体数量以最终实际生产现场所需数量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合同有效期:2019.2.1-2020.1.31)。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华能汕头电厂2019年度氢氧化钠单价采购招标,暂估量总计为800吨,具体数量以最终实际生产现场所需数量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合同有效期:2019.2.1-2020.1.3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相关运输委托协议;2、运输单位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应能为本次招标的电厂配备相对固定的氢氧化钠运输车辆及人员,送货人员应取得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浓度32%,不少于30吨)的氢氧化钠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如非制造商,必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参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16日9:00起至2018年11月22日17: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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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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