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韶关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并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投标方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项目概况:韶关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北江左岸、粤江发电公司厂区内和现有永顺沙场区域,距离广乐高速公路乌石出口约3000m,距离上游濛里水利枢纽约1080m,距离上游乐广高速乌石大桥约630m,包括但不限于韶关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5-12号泊位的水工建筑物工程及其对应水域疏浚工程(含3-5号泊位的回旋水域)、陆域形成工程、地基处理工程、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工程(含输送系统、业务楼、调度楼等)、道路及堆场工程、工艺设备工程、供电照明工程、通信工程、导助航工程、自动控制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等施工图勘察设计;以上5-12号泊位及其配套工程内容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甲供设备安装及8-12号泊位输送系统建筑安装除外);除甲供设备外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全港区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以及相关服务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2)招标内容:暂定商品混凝土14448m3,详见第五章《需求物资描述》,本次招标商品混凝土数量为暂定,实际商品混凝土加工数量按现场灌注桩施工需求调整。(3)交货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北江左岸、粤江发电公司厂区内和现有永顺沙场区域,具体送货地点以需方指示为准。(4)交货时间:每批次由需方书面向供方提供下月度商品混凝土需用计划,具体需用时间及数量由需方提前二天电话通知供方,由供方书面确认,供方按需方通知的时间及数量安排供货。在需方工程施工高峰期,供方必须按需方的计划要求确保供应。(5)水泥品牌要求:招标人拟选用海螺牌、红水河、渔峰等知名品牌。(6)供货期限: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3. 投标人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参与投标。(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日生产能力混凝土达到1500立方以上。(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商品混凝土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新建刚获取有效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厂站除外)。(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优先,并提供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近二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9)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10)其他要求:无。4、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须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初始注册单位应按系统要求完整上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特殊行业资质证书、建筑业资质证书、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证明资料、履约及信用证明等资料。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1年5月20日10时00分至2021年5月27 日10时00分自行在(/)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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