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60C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选聘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1060CG),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见其他公告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标包1: 国内代理机构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成立并具有开展知识产权代理、咨询业务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代理服务项目、运行管理、办公场地和附属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提供代理资质证书,包括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年检记录复印件等)。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信誉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惩戒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受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处分。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熟悉石油石化行业国内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每年代理石油石化行业国内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300件以上(2018年-2020年),能够提供驻场服务;在中国境内代理服务机构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执业专利代理师7人以上。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包2:涉外代理机构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成立并具有开展知识产权代理、咨询业务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代理服务项目、运行管理、办公场地和附属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提供代理资质证书,包括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年检记录复印件等)。
3.8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信誉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惩戒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受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处分。
3.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熟悉石油石化行业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年代理石油石化行业国外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20件以上(2018年-2020年);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执业专利代理师不少于15人,具有国外专利相关工作经验的执业专利代理师,并承诺作为服务团队成员为本项目提供涉外专利代理服务。
3.11 代理国外专利经验丰富,与国外知识产权事务所具有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或在国外设有分支机构。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4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19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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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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