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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 经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核准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6﹞179号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新建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并在厂址东侧海域配套建设码头一座及取排水管道,建设地址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内,计划于第一方砼开始后23个月内第一台机组投入生产、第二台机组间隔3个月建成投入生产。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商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供热减温减压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供热减温减压装置。其中包括:高压供热减温减压装置2套(2台机组用量),低压供热减温减压装置2套(2台机组用量)。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5.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6.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所投品牌具有660MW超超临界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2个工程的汽轮机旁路装置的国内合同业绩,并附采购合同相关章节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必须包含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
7.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要求该授权应是该品牌产品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1月21日9时至2018年11月28月17时。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3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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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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