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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6、7#倒班宿舍及A、B楼棉制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11-21

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6、7#倒班宿舍及A、B楼棉制品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6、7#倒班宿舍及A、B楼棉制品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6、7#倒班宿舍及A、B楼棉制品采购。

招标编号:CSIEZB18030653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6、7#倒班宿舍及A、B楼棉制品采购相应的棉制品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时间:全部货物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60天。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北区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项目现场。

注:

1)交货时间为合同规定货物项目施工现场整体交货的时间;

2)投标人所投棉制品必须为同一品牌;

3)上述每项招标货物的型号和规格若与第五章货物技术要求中不符,请以第五章货物技术要求中的型号和规格为准;每项招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均为参考型号,投标产品须满足或高于技术文件描述的技术要求;招标文件所有涉及到唯一具体型号或具体品牌的,均为参考型号或品牌,投标产品及投标产品的主要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参考型号或品牌的技术参数;

4)投标人不可选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棉制品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得到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投标全部货物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职业健康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经销商提供产品授权制造商的上述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需按国家相关要求具有相应的试验报告或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供货时提供);

(6)投标人提供招标项目的棉制品面料等材质由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17或2018年度质量检验报告书原件或复印件(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织物组织、织物密度、平方克重、成份含量、甲醛、PH值、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检测结论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经销商提供产品授权制造商的上述报告)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2年(2017年-今)内同类项目产品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8)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样品,中标样品由招标单位封存;

(9)同一法人或同一控股公司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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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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