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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泉州三防配电箱框架协议招标-石化集团外项目招标公告
2018-11-22
受中石化国际事业重庆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化泉州三防配电箱框架协议招标-石化集团外项目        所需三防配电箱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81114-ZHQZ-CQ-03-B1
2.项目内容:中化泉州三防配电箱框架协议招标-石化集团外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
1三防配电箱(含不锈钢防雨罩、立式支架及附件等)、浪涌保护器及附件1.0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02月14日,具体采购数量及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施工现场(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园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2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6.2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6.3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6.4  (4) 投标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5  (5)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人自行生产),且承诺主要部件原厂加工;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6.6  (6) 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无违约行为、失信行为等记录(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查询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7  (7) 投标人不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等情况。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6.8  (8) 投标人信誉良好,2015年1月1日至今,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无严重违约或其它不良记录,无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或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的事件(由投标人根据公司2015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重大事故情况、违约情况、其它不良记录情况或处罚事件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后否决其投标,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9  (9) 需提供2015-2017年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年资产负债率平均高于70%(含)的否决。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6.10  (10) 制造商2015-2017年近三年营业收入总和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连续盈利。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6.11  (11) 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 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SE/OHS认证或ISO18000或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6.12  (12) 三防电器整体及内部电气元器件应取得3C认证,技术参数必须完全覆盖投标产品的要求。(须提供扫描件。若网址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须在评委会限定的时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将被否决投标。)
6.13  (13) 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截止至投标日)在石油化工行业三防配电箱有效业绩,并提供2份单个金额100万及以上已签订的合同。(同一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同一个项目合同可以累积,但最多只能算一个大合同。) A.投标人业绩按合同列表并计算总计金额,同时需制作目录索引与后附的合同业绩对应。
6.14  (14) 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截止至投标日)在石油化工行业三防配电箱有效业绩,并提供2份单个金额100万及以上已签订的合同。(同一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同一个项目合同可以累积,但最多只能算一个大合同。) B.按列表次序附有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至少包含合同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总金额等信息)。
6.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1月22日14时至2018年12月03日17:12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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