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2021007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1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1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招标,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报价采用下浮率方式),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的编制并通过采购人终审;初步设计成果出具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的编制并通过采购人终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2.2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3.8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至 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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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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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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