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托管的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金昌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昌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安装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1-3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托管的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金昌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昌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电站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一次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托管的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金昌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昌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安装项目。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根据甘电调控( (2018J 11号) <<甘肃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建设发电侧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通知》内容,需在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托管的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金昌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昌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四个光伏电站安装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摘录表及项目技术规范书。
2.4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
2.5质量要求: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程标准及甲方要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有效。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网络科技领域或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具备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安装、调试方面的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23日09:00起至2018年11月29日17: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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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托管的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金昌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昌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安装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