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瑞-GA2021-0513
项目名称:高安市公安局电瓶车车棚及充电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说明 | 采购项目预算 |
1 | 高安市公安局电瓶车车棚及充电桩项目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23万元 |
注: 1、每一个品目的报价均不能超过对应品目的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
三、本项目是否进行答疑及踏勘现场:进行。
为了让供应商更好的了解项目要求,磋商时能更充分体现项目特点,采购人组织统一勘察现场,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打印现场勘察表,并于2021年5月25日上午8点30分到达高安市公安局所在地,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然后统一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勘察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经现场勘察沟通,供应商对项目现场、项目需求及部署环境有了更充分的了解。供应商若中标,不得对场地现状提出异议,不得以场地环境、部署环境与所投项目建设不匹配为由拒绝签署项目或拒绝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表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无效。联系人:郑来未 联系电话:18079575646;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2:00,14:30~17:00时网上报名,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到gazr2012@163.com邮箱,磋商文件通过该邮箱回复。本磋商文件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报名的供应商,放弃磋商的,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天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21年6月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