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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2019年度石家庄炼化重芳烃框架招标重芳烃招标公告
2018-11-26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委托,对2019年石家庄炼化重芳烃框架招标所需重芳烃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石家庄炼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1215-0803-16375-B1
2.项目内容:2019年石家庄炼化重芳烃框架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其他芳香烃\重芳烃500.00吨包1-石家庄炼化重芳烃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2月31日、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3)提供清晰齐全的资源渠道:生产厂家(生产装置)、重芳烃年产量、提货地点、运输方式。资源报备要求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不准流通商和供其货源的生产厂同时参与投标;出具报备生产厂盖章确认的产能证明和与生产厂签订的销售意向书或合同;生产厂的产能和销售意向量同时满足投标量。 2.(2)具有重芳烃经营资格(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和重芳烃经营业绩(以投标人出具近1年内提供给双氧水装置使用的重芳烃书面证明为准,投标人提供买方企业名称清晰的重芳烃买卖合同和发票)。 3.(1)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质量保证体系认证GB/T19001或ISO9001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覆盖重芳烃生产或销售(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投标人自有车辆运输的需提供有关危化品运输强制证书,包括车辆、人员资质、应急预案;若外委运输需提供合作运输商的运输资质和与其签订的运输协议、车辆、人员资质、应急预案(运输资质要满足承运重芳烃的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5)承诺同意执行买方的质量控制措施,提供截止投标前6个月内生产厂家加盖质量检验章的重芳烃供货分析报告单。分析项数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6.(6)承诺每车出一个合格证,检测项目见附表一,对无检测能力的分析项目要由有检测能力的第三方实验室提供检验报告一份,对于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数据与招标人分析结果偏差较大时,暂停进货,需双方质检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7.(7)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暂扣生产许可证、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程序,并提供由法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以上所有要求条件中有“承诺”字样的,均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1月23日10:00时至2018年11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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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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