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100F15N2178
项目名称:高明站指挥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2.33341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33341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
1 | 高明站指挥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 | 1 | 项 | 523334.19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规定的条件,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属同一总公司的分支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公司参加本次投标。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同时出具:①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一家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3、投标人信誉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 至 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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