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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批物资电商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11-28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批物资电商化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第一章采购公告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采购公告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批物资电商化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批物资电商化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序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
1电子标签LNDL2018-G-DSH-05-RFID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代理商、集成供货商类应答人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法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涵盖应答标包内的所有物资。
3.1.3.具有销售产品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货物供货仓储、运输、配送和相应的售后维修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项目的能力。
3.1.4.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的规定标准。
3.1.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1.6.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7.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3.1.8.在国内货物采购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处理。
3.1.9.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供代理服务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竞争性谈判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8)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应答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9)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10)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11)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2生产制造商类应答人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2.必须具有生产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3.2.3.取得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3.2.4.取得要求具有的有效认证证书(3C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等)及年检记录。
3.2.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3.2.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7.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3.2.8.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3.2.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3.2.10.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1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采购提供代理服务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竞争性谈判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8)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应答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9)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10)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11)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分标序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专用资质业绩供应商类型是否允许代理
1电子标签LNDL2018-G-DSH-05-RFID1.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允许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不收取标书费,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3日,期间请各潜在应答人携带U盘、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即可)于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3日每天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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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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