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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眼明寺森林公园局部景观绿化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2021-05-20

郏县眼明寺森林公园局部景观绿化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郏县眼明寺森林公园局部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2021-04-58

2、项目名称:郏县眼明寺森林公园局部景观绿化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63500元

最高限价:1964363.6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郏县眼明寺森林公园局部景观绿化工程项目

2563500

1964363.6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建设内容:郏县眼明寺森林公园局部景观绿化工程位于郏县眼明寺森林公园内,主要建设内容林间栈道和局部绿化。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采购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5.5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为2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2018、2019年度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与之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具有2020年6月以来任一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截止时点应为本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6月3 日,每天上午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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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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