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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1号院房产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2021-05-20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1号院房产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单位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CYHNMGFH-2021-12),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拟通过本项目聘请可研编制单位为我行提供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1号院房产装修改造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项目建议书须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为项目投资决策及报送总行审批提供决策依据,最终协助通过总行项目审批。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采购估算为:38万元(含税);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中标份额划分:中标人1个,份额100%;

  1.5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1号院房产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单位采购项目技术规范书》);

  1.6最高投标限价:38万元(含税);投标人含税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投标一览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1.2 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1.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1.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2.2 专用资格条件

  2.2.1 供应商应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建筑,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1日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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