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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石灰石供应招标公告
2018-11-29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石灰石供应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9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2019年石灰石供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2/17-CL-0401
2019年石灰石供应
提供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4×600MW火电机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脱硫用石灰石,计划期限2019年01月01日-12月31日,年约用量10万吨,要求船运送货到可门公司重件码头。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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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年石灰石供应】
1.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1.2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及不少于年产30万吨石灰石矿产资源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其经营范围须具备销售石灰石的资格和采矿单位的授权经销许可(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不得重复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否决相关投标商的投标),并提供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必须年产30万吨及以上石灰石)和生产水平、技术水平的说明文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1.4有2014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期间火电厂或类似工业企业脱硫用的石灰石的年度合同供货业绩至少1项(提供的业绩需有合同复印件);
1.5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间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业务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2.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都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
2.3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且可能影响本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其证明应为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构出具方为有效;
2.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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