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1-003号
项目名称:2021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2021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满足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条件,计划2021年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费率及相关费用不得超过实际募集金额的2.5‰/年。现公开采购1名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主承销商或联合体,主承销商或联合体负责确定并组建债券发行工作团队,并组织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联席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各项中介服务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报批工作,确保取得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并完成发行。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6.2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企业法人的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或证券机构;7.2 投标人须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具备其内部有关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业务投标授权); 8、本项目,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至 2021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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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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