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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智能风门、风窗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2021-05-20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

智能风门、风窗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智能风门、风窗改造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社会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设备使用单位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风门、风窗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YZMY-D20210-003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智能风门、风窗改造公开招标,需进行智能风门、风窗改造9项[含无压平衡风门5套;智能控制装置12套(包含风门自动控制器、位置开关传感器、开关传感器、红外防挤压传感器等各24个)];隔爆摄像仪(KBA127H)12套(包含隔爆摄像仪24个),本安交换机12台(24口);智能风门控制平台1套等)。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装卸、运输、指导安装、指导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免费随机配件、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主要技术参数:

(一)风门控制装置

1.风门自动控制器

(1)额定电压:AC127V;

(2)允许电压波动范围:10%~-25%;

(3)额定功率:15W;

(4)最高直流工作电压:DC12V。

2.位置开关传感器:

(1)输入电压:DC12V;

(2)触点的额定负载容量:10mA -100 mA;

(3)传感器与磁铁有效感应距离:0-40mm。

3.开关传感器:

(1)输入电压:DC12V;

(2)额定电流:35mA;

(3)有效距离:0?8m(可调)。

4.红外防挤压传感器:

(1)输入电压:DC 12V;

(2)额定电流:35mA;

(3)有效距离:0-8m(可调)。

5.通讯方式:RS485/以太网;

6.通信协议:TCP/IP协议,提供开放的对接接口协议。

(二)风门

1.门扇厚度:≥30mm;

2.风门材质:高分子阻燃材料、不锈钢;

3.门扇与门框合页侧活动间隙:≤25mm;

4.两门扇关闭时间隙:≤20mm;

5.风门漏风率:≤5%;

6.门扇开启角度:≥90°。

(以上技术参数和要求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地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设备运输方式不限,在将设备运送至矿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国内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相同或相近参数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 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买方后期所需的设备配件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买方。投标人无此承诺或承诺内容与上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将构成单台(套)设备的组件或配件进行全部明细报价,该内容将作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的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平台(原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平台(原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平台(原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生产加工经营所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配套电气部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已有投运,产品无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无不良投诉记录。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4.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因违规等原因,被原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平台(原平台)正式用户后,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813380968@qq.com),经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平台(原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年05月20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1年05月25日 18:00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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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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