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LPNCGZB2021-006
项目名称:2020年度普宁市第二批次高埔镇南营村等六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6.00995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00995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限期(含验收合格):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项目完成限期 (含验收合格) |
1 | 2020年度普宁市第二批次高埔镇南营村等六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 | 1项 | 1660099.57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
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采购内容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报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6、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至 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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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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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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