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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东片区环卫设施北停车场项目10KV供电接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比选公告
2021-05-21
容东片区环卫设施北停车场项目10KV供电接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1 20:52:41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容东片区环卫设施北停车场项目10KV供电接入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容东片区环卫设施北停车场项目10KV供电接入工程EPC总承包

工程概况:容东片区环卫设施北停车场项目建3个配电室,变压器安装容量6200千伏安。用电计算负荷约为4395千伏安,总配电室10KV侧各系统均为单母线分段接线,带母联开关。分配电室和充电桩配电室10KV侧各系统均为单母线分段接线,不带母联开关。项目主要用电负荷为:充电桩、动力照明用电及配套设施用电,包括维修车间、除臭系统、污水系统、消防系统、清洗系统、电梯等生产生活用电。

建设地点:容东片区D社区北侧。

主要建设内容:从容东26#开关站接电缆引至北停车场项目总配电室。

1.4项目比选工作内容:包含本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材料购置、配套管线和设备安装与调试以及其他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应措施。

1.5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的;

(1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或②资质,

①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新版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新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且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承装、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5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

(3)财务要求:提供2018~2020年度成立至2020年度(若2020年度尚未取得,则提供2017~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项目经理要求: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比选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5)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人;

② 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③ 近 2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近 3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⑤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⑥ 近 1 年内(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⑦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选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⑧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⑨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⑤~⑦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报价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比选项目中申请,否则各相关报价均无效。

三、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注册审批时间预计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注册并充分考虑审批需要时间)

(2)报名时间:本项目不做报名审核,满足比选公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下载:注册完成即可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开始至2021年 5 月 26 日 18:00。(下载成功即允许递交申请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同比选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28 日 10:00,申请人登陆平台各自账号上传申请文件。

2.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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